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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/03/27
「禁燒香」反為宮廟帶來轉機」龍山寺、行天宮全面禁香會流失信徒?經濟學解析:廟方同時也挑選「堅定信徒」
臺北萬華龍山寺,繼 2017 年觀音爐減為1炷香後,宣告將自 3 月 13 日起停止供應香客免費香枝,遊客入寺參拜也將不得自行攜帶香枝。繼臺北行天宮後,北市又一大型宮廟停止信徒燒香。信徒到宮廟參拜,兩手空空,沒供品,不能燒香,禁燒紙錢,信徒要怎樣才能與神明「溝通」他們的「需求」呢?
兩手空空怎麼和神明溝通?從經濟學解析:宮廟禁香是否會流失信徒
信徒會因為宮廟禁香,進而認為信徒失去了與神明之間溝通的「管道」? 在當年行天宮禁香後,或多或少減少了部分信徒,但也並未減低了行天宮在信徒心目中的靈力信仰。從經濟學上而言,信仰門檻的提升,同時,也篩選了部分信徒。想必,龍山寺接著禁香後,因該也會和行天宮一樣。
我在《拜拜經濟學》提到,經濟學認為,凡是自願的行為,就是自利的行為,自利就求自己的最大好處與幸福,就是一種功利行為。臺灣人常說「拿香跟著拜」,基本上也是一種功利行為,拿香跟著拜──就是祈求神明帶給自己的平安、幸福與財富。
但各位有沒有想過一件事,當信徒手上沒香、沒供品也沒紙錢時,「兩手空空」究竟要如何與神明溝通呢?2014 年的 8 月 26 日,臺北行天宮突然宣布自當日起,行天宮撤香爐與供桌,加上原本就不燒紙錢,這消息在宗教界與信徒間可是個大震撼。當然,更震撼的是行天宮周邊的商販這下子連「商機」都消失了。
對信徒來說,到廟裡拜神不就是要燒香、燒紙錢獻供品嗎?燒香就當是人間的信徒與天上仙佛的天線(其實佛教燒香的本意並非如此),將信徒的祈念透過燒香的行為傳遞出去,所以信徒認為燒愈多香更容易與諸仙佛溝通,又搶頭香的行為更容易得到諸仙佛的保佑。所以,行天宮撤掉香爐也就是把這天線收掉,信徒一則不習慣,二則當然會覺得無法和諸仙佛溝通了,那麼,信徒的需求,祂們聽得到嗎?
廟裡不燒紙錢、不燒金紙也不提供供品,這下子行天宮把傳統信仰中最功利的成分消除,對宗教學者來說普遍是支持的,但對宗教界來說卻各有各的解讀,支持與反對的都有,但當年看起來以反對者居多(也有佛教界法師為文嘲諷),但我認為反對的理由不單純只是信仰的理由,而以非信仰理由居多。
行天宮不燒香、不拜供品的規矩當然對信徒有所衝擊,人間套關係都很忌諱兩手空空沒有伴手禮,人與神之間的關係兩手空空,一些信徒(尤其老一輩的信徒)當然會認為這樣會「不好意思」又得不到神明的庇佑。
這還是受到功利化的影響。「心誠則靈」這件事還是要有利益來支持方可,在沒有利益支持下,參拜只要雙手合十,誠心祈禱即可上達天聽的「心誠則靈」的利基點對某些信徒來說是不穩固的。 我這裡以利益來形容比較入骨,佛教認為在達不到「心誠則靈」之前,信徒其實是「借相修心」的,而信仰的科儀中如果略掉「借相修心」這層,其實信徒是無法直接就跳躍到「心誠則靈」的境界,因此,「借相修心」是一種必須存在的事實。
我個人並沒有慧根,我想大部分的人也同我一樣,畢竟要追求宗教的最高體驗並不是一件易事,同樣的信徒的行為與需求絕大部分也是圍繞著個人本身的利益為主。燒香、燒紙錢和獻供品是「借相修心」而且沒有功利與利益成分在裡頭,我認為恐非事實。因此,行天宮取消燒香要信徒「心誠則靈」這件事,對多信徒而言都然不能接受,不能接受的理由在於與神明溝通的憑藉消失了,這會讓信徒不安。「燒香」與「借相」這兩者之間不必然是劃上等號的,這理由很清楚,大部分的信徒的信仰行為其實不是「修心」的,而是利益與功利傾向的!
藉由不燒香、不拜供品,廟方同時也在挑選「堅定」信徒
如果用經濟學來解釋,行天宮此舉無異是在信徒間進行篩選,功利傾向濃厚的信徒就會選擇去別的廟參拜,這與「交替神主義」是一致的,反而篩選後的信徒的信仰行為就更為堅定,更可以「心誠則靈」(不必然完全沒有功利成分),而事實上也證明新「辦法」公布後的幾天內,參拜信徒的數目比平常減少許多。
有關「交替神主義」的說明,可以參見下篇李筱峰教授寫的「董芳苑教授談臺灣民間信仰」一文中的「民間信仰對臺灣社會造成何等影響?」。
但我認為並不減行天宮香火的規模(雖然已經沒有香爐),也不減在信徒間靈力的規模效應,但會不會降低信徒捐贈的意願呢?我認為影響有限,正因為信徒捐獻的意願其中之一的因素是宮廟的靈力效應與規模,行天宮自然而然是一間大廟,照理不會影響信徒的捐贈,倒是篩選掉一些功利傾向明顯的信徒,而這些信徒為大額捐贈者的可能性也不高,於是乎整體來說負面影響不大,也許還是個轉機也說不定。
回到經濟學原理上,人類的選擇行為就是一種經濟行為,選擇這個,可能得放棄那個,選擇的背後,大抵上是服膺自利的原則,也有效用的看法。譬如說,你選擇一個商品,大抵上是因為這個商品對你「有用」(效用的看法),或許還有點利頭(消費者剩餘的看法),如此,你才有購買的行動,但首先,你還必須要有點「欲求」的動機才行,也就必須要滿足欲求。
但人類很多為看似對自己不利,為何又願意付出呢?譬如說捐血好了,如何有用?又如何有利頭呢?我總要有個理由來說服自己,捐血對自己有利吧?我給的理由是幫助別人,且又讓自己的身體加速新陳代謝,這就是捐血對我的「效用」,只是我沒幫這個效用,用新臺幣「訂出個價格」罷了。
其實,我們也不用找太多理由,人類的行為大致上還是服膺理性的,至於說是否一定絕對理性,也許有可能,但這不是經濟學要探討的問題,應該放給心理學家和醫界來研究。
資料來源:報橘
https://buzzorange.com/2020/03/03/temples-forbid-burning-incense/